博士生:
根据财务处最近通知,凡是2019年学校资助出国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含公共名额),领取资助费用时,需要在财务处的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完成提交。具体步骤见附件。
请受资助的博士生按照流程和模版的样式,将打印好的单据和新版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公派出国生活费支取凭证填写好,学院签字盖章后送至老行政楼406办公室。
流程.docx
新版学校资助短期联陪支取凭证.doc
培养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