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0-03-15 19:02浏览次数:


中地大研发﹝20205号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尽可能消除疫情对研究生学位授予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精神和湖北省有关安排,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和学校前期有关调整方案的实施情况,经研究,对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流程和开展形式等作出进一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预答辩形式和时间安排调整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预答辩时间,必要时以网络视频、音频预答辩、送外评审或导师把关等灵活形式开展预答辩工作,以不降低学位论文质量、不影响学位论文评审为原则。

二、增加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评定批次

原定6月底开展学位评定之外,暂定于8月份增加一次学位评定,分两批次开展学位评定工作,有关流程及时间安排调整见下表。

类型批次

预答辩

论文评审

申请答辩资格

答辩

论文查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博士一批

提交评审前

4月20日前完成提交

-

6月15日前

6月15日前

6月20日前

博士二批

提交评审前

6月1日-15日完成提交

-

7月30日前

7月30日前

8月5日前

硕士一批

培养单位规定

答辩前完成评审,具体由培养单位规定

4月30日前

6月15日前

6月15日前

6月20日前

硕士二批

培养单位规定

答辩前完成评审,具体由培养单位规定

6月1日-15日

7月30日前

7月30日前

8月5日前

 

三、优化调整学位论文评审机制

1.博士学位论文仍采用第三方平台盲审,首批送审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20日(6月15日前答辩),第二批安排在6月1日-15日送审(7月30日前答辩),若因平台反馈不及时导致不能按时答辩者,在获得2个“同意答辩”或“适当修改后答辩”的评审意见后,可先予答辩,待评审结果全部符合条件后再予申请学位。

2.硕士学位论文可采取校内评审、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外审和第三方平台盲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鉴于今年特殊情况,经与财务部门沟通,本学期校内评审专家评审费可从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经费中列支,有关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采取第三方平台盲审的需于3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与平台沟通同意,平台评审费用由培养单位承担。

四、做好灵活形式开展答辩工作预案

各培养单位做好远程视频答辩等方面的准备和预案,在疫情期间无法实现现场答辩的情况下,按照保证质量和遵守保密规定的要求,启动远程视频答辩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无记名投票。疫情结束后恢复现场答辩。

五、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1.研究生导师加强与研究生的联络,指导研究生切实加大学位论文工作强度,加快学位论文工作进度。

2.培养单位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的督导,每两周汇总一次所有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对未能按时完成进度的要督促研究生和导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

3.各培养单位做好开学后论文工作预案,提前就论文工作场所、实验条件等做好准备,切实加强条件保障,确保疫情结束学生返校后能够迅速投入学位论文工作。

4.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科研道德与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和经常性提醒,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出现抄袭、剽窃或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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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