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0-02-18 11:51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各位导师、研究生同学们: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湖北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研究生院迅速响应,按照“停课不停学”“一课一策”的原则,2月11日,研究生课程已正式开始线上教学。为满足各培养单位的教学需求,回应导师们对研究生资助工作的关切,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三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助教岗位已根据目前培养单位开设的研究生及本科生课程门次、选课人数等情况进行安排,各培养单位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岗位数,每位研究生可受聘一个岗位。

2.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向导师(所参与科研项目负责人)申请,导师(项目负责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后即为设岗成功,系统中不需要提前设置岗位,岗位数不限,可与助教岗位同时申请。

3.助管岗位暂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岗位申请流程

1.申请对象和时间

申请对象:所有在修业年限内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非定向研究生(含非全日制非定向);

申请时间:2020年2月18日—3月5日(工作日8:00-18:00)。

2.审核方式

研究生可跨培养单位申请助教、助研岗位,助教岗位由培养单位三助管理员审核,助研岗位由导师(所参与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核。

3.返校学习后,受聘岗位的研究生自系统内导出纸质申请表,交至设岗单位(助研申请表交 至研究生就读学院)存档。

4.具体申请及审核流程,详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登录首页的三助模块操作指南(内含导师版、管理员版、研究生版)。

5.岗位聘用时间最长为5个月,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助教津贴标准参见《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各单位可根据助教工作表现调整或自筹增发津贴。助研津贴发放标准由导师(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实际开课情况,按照自愿双选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选聘研究生助教,做好助教岗位的培训工作。鼓励直接在选课研究生中聘用助教,优先考虑困难学生。

2.导师(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助研,系统中可自行设置岗位津贴每月发放额度、时间区间、科研项目经费卡号、发放方式等。

3.受聘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加入指定的教学网课平台和课程微信群、QQ群,协助任课老师引导学生更好地利用在线资源开展学习,协助上传学习资料、布置作业、开展线上练习、组织课堂讨论,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协助任课老师制作课件、提供答疑和学习指导。

4.受聘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应根据导师(项目负责人)的安排,及时推进相关项目研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要求。

5.所有受聘岗位的研究生应做好工作台账,留存工作记录,适当宣传报道。注意网络信息安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未经允许,在线上工作中接触的文件、资料不得转载他处。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