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9年春关于申请提前毕业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9-02-26 11:54浏览次数:

培养单位

2017级硕士研究生、2016级博士研究生可在227-315日,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提前毕业(20196月或12月毕业)各培养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后于320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处(405)。

关于申请提前毕业的重要说明:

1.上报的名单必须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文件的形式上报;

2.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注意:20196月及12月毕业的研究生皆为2019届毕业研究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应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需使用2019年当年的编制或用人指标、户口指标(具体咨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各培养单位须认真核对学生成绩,申报提前毕业的学生成绩必须全部合格,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满足本单位提前毕业的其他要求;

4.硕博连读与直博学生不能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

320日各单位须向培养处交纸质文件及Excel电子报表(模板见附件)。

联系人:苗老师  电话:67884110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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