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17级硕士研究生、2016级博士研究生可在2月27日-3月15日,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提前毕业(2019年6月或12月毕业)。各培养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后于3月20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处(405)。
关于申请提前毕业的重要说明:
1.上报的名单必须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文件的形式上报;
2.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注意:2019年6月及12月毕业的研究生皆为2019届毕业研究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应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需使用2019年当年的编制或用人指标、户口指标(具体咨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各培养单位须认真核对学生成绩,申报提前毕业的学生成绩必须全部合格,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满足本单位提前毕业的其他要求;
4.硕博连读与直博学生不能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
3月20日各单位须向培养处交纸质文件及Excel电子报表(模板见附件)。
联系人:苗老师 电话:67884110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