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8-01-19 14:36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 2018年国家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点击“出国留学-申报指南”,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进入“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查看。现将学校选派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程序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的方式。

2.2018年3月10日前:申请人按照《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article/1138)准备申请材料。将书面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3.2018年3月10日至3月19日: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将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培养处。

4.2018年3月20日—4月5日,被推荐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被推荐人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本发到邮箱ypyc@cug.edu.cn

5.2018年4月12日前,学校将正式公函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由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并打印)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及所有附件材料。

6.录取结果将于2018年6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二、相关要求

1.本项目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选派人员应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保证按期派出。

2.为进一步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录取人员派出前,应明确工作任务,并在回国后及时接受学校考核,撰写详细访问报告。回国后一个月内将访问报告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研究生院考核。学校负责将访问报告复印件、派出人员考核情况及派出人员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

联系方式:张老师67885155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