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办理后续派遣、改派及暑期值班安排的通知(更新)

来源: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院 作者:发稿时间:2017-07-12 08:42浏览次数:

为确保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与服务不断线,便于毕业研究生办理派遣报到手续,现将2017届毕业研究生办理后续派遣及改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7年713日放假前,上班时间接收相关材料,办理完毕后发还学院。

暑假期间值班时间

2017年713日——830日期间每周一、周二办理后续派遣及改派

时间

事宜

周一

9:0011:30

毕业研究生提交后续派遣、改派相关材料

14:3017:00

周二

9:0011:30

11:3016:00

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录入派遣方案,制作派遣及改派报告,到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16:3017:00

毕业研究生领取新办理的报到证。代领人需携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具体情况及所需材料

研究生毕业后两年内择业期参照以下要求办理后续派遣及改派手续,超过两年后,按照社会调动的方式变更就业单位

拟办理事宜

原毕业去向

现变更去向

需准备的材料

修改

派遣/回原籍

不变更工作单位或就业状态,更正报到证地址、备注栏等

14

派遣/回原籍(有工作单位)

变更工作单位或就业状态,修改报到证备注栏

34101113

后续

派遣

待分

落实单位(接收户档)

1

落实单位(不接收户档)

125

托管或回原籍(自由职业、待就业、自主创业、科研助理等)

256

非派遣

单位签约(接收户档)

1

单位签约(不接收户档)

125

升学

落实单位并放弃升学

81

改派

派遣至单位

违约后改签新单位

134101113

与单位解约,改为升学

34101314

单位不变,户档托管或回原籍

3425

与单位解约,改为自由职业、待就业、自主创业、科研助理等,户档托管或回原籍

346101325

回原籍

(有单位,不接收户档)

派遣至单位(可接收户档)

14912

回原籍

(自由职业/待就业/自主创业/科研助理)

落实单位(接收户档)

149

落实单位(不接收户档)

1425

补办

报到证

已派遣

遗失补办

7

注:①在201791日后均需要提供材料1516,由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后,本人直接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②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校研究生就业网文档下载区下载。

附所需材料说明:

1、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劳动合同》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后两者需填写《派遣补充信息表》)

2、与人才中心签订的户档托管协议、或人才中心接收函

3、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派回原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

4、《报到证》红色联原件

5、证明毕业研究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6、《自由职业登记表》、或《待就业登记表》、或《出国出境登记表》、或《自主创业登记表》、或科研助理协议

7、单位开具的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材料,或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报纸

8、录取博士研究生单位出具取消录取资格的书面证明,或博士后站出具的同意放弃入站的书面证明

9、人才中心同意改派的证明,或在报到证红色联上标注“同意改派”并加盖公章(武汉市内的人才中心必须提供,武汉市外的人才中心建议办理)

10、《违约申请表》

11、新单位接收函复印件2

12、单位所在地出具的户口准入证明,或单位出具的说明

13、与原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一式四份)

14、博士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进站通知书

15、《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16、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三、户口、档案迁转手续

1、毕业研究生凭新办理的《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学校保卫处户政室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

学校保卫处户政室地址:西区羽毛球馆旁,电话027-67883117

2、暑期根据档案馆安排集中寄送档案。91日后,毕业生凭新办理的《报到证》和档案调整通知单(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出具)到学校档案馆办理寄档手续。毕业研究生档案若已寄往单位,则调档手续由本人前往原单位自行解决。

学校档案馆地址:东区研究生教学楼(珠宝学院旁)一楼,电话:027-67885116

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地址:东区研究生院办公楼109室,电话:027-67883870E-mailyjiuye@126.com,如有疑问可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

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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