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院 作者:发稿时间:2017-06-30 11:46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习、科研、实践学生多、留校学生多、学生活动范围广等特点,为维护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强化安全防范,维护校园稳定,现就做好暑期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防范

1.开展安全教育动员。各培养单位或导师要集中组织研究生开展人身、交通、财产、防火、防盗、实习实践等安全纪律教育,提高研究生自我防范能力和遇灾自救能力,并将以下安全注意事项传达至每一名研究生:假期要注意在建工地、水电管网、河湖塘堰、山石圩坡等环境安全,加强防溺水、防洪水、防泥石流等意识,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会水性的学生不要擅自下水施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高温天气注意防暑降温;要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理性表达,不信谣不传谣;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要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要与导师、本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保持联系。

2.组织实习实践培训。各单位和导师要按照实习实践要求和科研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培训,说明纪律要求,引导学生安全作业、规范操作、科学实施,不违规作业、违规操作,保障自身安全。实习期间相互照应,保持与同学、导师的密切联系,尤其是野外作业时要防范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3.强化暑期活动管理。除学校、学院、导师或课题组安排正常的实习实践外,任何学生社团组织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单位批准不得以学校名义、社团协会名义组织开展活动。违规开展活动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请各培养单位自行统计研究生离校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提醒研究生回家途中注意安全。

5.做好安全值班和形势研判。各单位要做好意外伤害应对预案。针对重点群体、重要情况、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向研究生院值班室报告。

二、加强留校学生管理

6.学生原则上在放假后一周内离校,贵重物品由其本人带走或妥善保存。因导师要求留校参加科研活动或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全国竞赛校内集训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的研究生,必须在各培养单位进行留校申请登记。学院审核确认后做好相关留校数据和信息备存。

7.留校学生须填写《暑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并服从管理。留校期间,外出应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因导师科研任务留校的,外出活动1天须向导师报告去向。外出3天须向各单位或导师办理请假手续。因社会实践留校的,活动期间要定时向带队老师联系交流。因求职实习等其他原因留校的,须按照所在培养单位要求及时汇报,并履行外出请假手续。研究生院将对留校学生进行抽查。

8.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注意用电安全,不在宿舍乱拉电线,不使用违章电器。外出要锁好宿舍门窗,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不得外出涉水、游泳、游玩,不得夜不归宿,不得留宿他人,不得酗酒,不得参加校外集会聚集活动。注意校舍、食堂、在建工地、水电线路等硬件设施在汛期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在校内组织活动超过50 人的须报保卫处批准。

9.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包括留校研究生的外出请销假、宿舍巡查、信息报送等。相关负责人要保持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与研究生院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妥善处理发生的问题;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02767883995/87481030

三、强化安全责任、过程管理

10.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保证信息畅通。

11.各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主管领导、导师、科研项目组负责老师、实习实践带队老师和值班管理干部要提高安全认识,切实把教育动员、安全防范落实到年级、班级和每个人,落实到实习实践等各环节,做到安全教育全覆盖。

12.各培养单位要强化痕迹管理,建立返家、留校学生管理台帐,签订《学生防溺水事故责任书》(所有学生)、《暑期安全承诺书》(以返家学生为主)、《暑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以留校学生为主)等,如实记录学生暑期去向,妥善保存相关承诺书、申请、批准等资料,做到有据可查。

13. 各培养单位需在712日中午12:00将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7年假期留校住宿研究生情况统计表》交至党委研工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cugygb @163.com

四、研究生放假和秋季开学工作

研究生放假时间为77(星期五)91(星期五)92日(星期六)在校生报到注册,学校将于9 3 日(星期日)上午12 时汇总学生到校情况,94日(星期一)按教学计划正常上课。研究生须按时返校报到,请在各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法及时返校报到的研究生,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并说明情况。凡无故延迟到校、旷课、未请假、未注册的研究生,将按校纪校规处理。93(星期日)全天迎新。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值班室电话:67885151

附件1:《2017年假期留校住宿研究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学生防溺水事故责任书》

附件3:《暑期安全承诺书》

附件4:《暑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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