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届12月及2017届6月毕业研究生核对填报生源信息及申请推荐表、协议书的通知

来源: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院 作者:发稿时间:2016-07-07 12:38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

生源报送是审核毕业研究生资格、办理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手续的重要依据,做好生源报送是毕业研究生就业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12月及2017届6月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资源信息统计工作,生源信息将会影响毕业生电子离校、报到证办理、离校派遣等,确保统计内容真实,统计数据准确、规范。请通知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完善生源信息,若生源信息字段错误、缺失都将导致上报失败。

二、填报对象

1.拟于2016年底答辩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填报2016届12月毕业生生源

2.拟于2017年6月答辩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填报2017届6月毕业生生源

3.拟于上述时间毕业的学号为1或2开头的所有培养方式的研究生(含委培、定向、少骨在职、少骨非在职、直博、校内职工、联培等)都需要填报生源信息

4.已获得毕业证、等待申请学位的毕业生不需要填报

三、填报时间及方式

1.填报时间:2016年7月7日(周四)——8月31日(周三)

2.填报方式

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就业管理-就业申请”菜单进行申请,操作说明详见系统登录后首页上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就业派遣模块操作指南汇编》。毕业研究生申报后,由学院管理员进行审核,并最终完成上报。

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申请制作要求

《研究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及《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毕业研究生求职过程中的重要资料,每人仅办理一份,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监制、学校统一制作管理。

推荐表是研究生求职的重要推荐材料,是各级人事部门将毕业生列入当年就业计划的重要依据,原件应交予正式签约单位。

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用工意向,既约束用人单位按照双向选择时的约定接受研究生,亦约束研究生按照双向选择时的约定到用人单位就业,是各级管理部门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的依据。协议书编号与研究生学号一一对应,最终签约时方可交予用人单位。

1.申请方式

填报生源后的拟毕业研究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就业管理-推荐表”菜单申请就业推荐表。填报完毕后,请导出打印、贴好照片,请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各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由各培养单位收齐,按学号顺序排列,连同办理推荐表名单(提前毕业研究生请做标记)一起于2016年9月15日前交至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办理范围

(1)各培养单位2016届12月及2017届6月全日制非定向毕业研究生

(2)委培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研究生因有定向单位,不予制作推荐表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根据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提交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办理

(4)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符合学院申请提前毕业基本要求,并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办理。

(5)往年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退还原毕业协议书原件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

(6)拟于2016年12月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将列入2016届派遣方案,毕业年度应标注为2016届。

(7)拟攻读博士、进入博士后站及出国(境)意向明确的研究生可不制作推荐表,但需要列入毕业生生源库,如已办理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需在录取博士、进入博士后站或出国(境)前将其交还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研究生仅办理一份,请妥善管理。

如有疑问可致电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83870,地址:东区研究生院办公楼109室,E-mail : yjiuye@126.com 。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