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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2017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通知

来源: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院 作者:发稿时间:2017-06-07 12:13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博士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调动高校科技人员积极性,积极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联合“蓝火计划”实施城市和有关高校,组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团),深入企业一线,服务地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17年共在山东德州、蓬莱,江苏泰州,广东佛山、东莞、惠州,广西百色等7个地区组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地方分团。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通知精神(教技发中心函[2017]60号),现就组织我校博士生参加2017年“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派驻时间及服务内容

一般为暑假期间,派驻周期为一个月,持续性服务周期自派驻期开始计算,为期一年。博士团成员将直接进驻企业,主要在派驻企业从事技术方面相关工作,例如调研企业技术需求、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协助解决或组织技术难题攻关、举办技术讲座培训、协助企业引进技术人才等,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函件和工作方案(附件)通知。

二、派驻期间管理及待遇

博士团实施工作管理办公室下设博士团地方管理办公室,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建,指定专人负责。承担地方分团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遴选接收企业及技术需求、负责开闭团仪式、组织博士团派驻期间的集体活动,协调接收企业安排博士团成员的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向博士团管理办公室通报本地博士团的情况。落实博士团成员派驻期内适度的工作津贴(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往返驻地交通,驻点期间的食宿、保险等费用。

三、报名选拔方式

请各研究生单位积极宣传,组织有意愿的博士生,根据企业博士生需求表(见附件2),在征得导师同意的前提下自愿报名参加。于6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名表(附件4)及个人简历的电子版打包压缩,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研工部就业办邮箱(yjiuye@126.com),所有个人提交文件均以原文件名+姓名+报名企业编号命名。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和审核报名情况,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择优推荐。


附件下载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