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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温馨提示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8-11-28 09:04浏览次数:

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12月15日在我校举行,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特向参加考试的同学们作以下提示: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二、考生须在考前登录CET报名网站(http://cet.etest.net.cn),按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考试的要求。

笔试准考证开始打印时间:2018年12月3日9:00

三、考生须按照考试时间要求,准时入场。四级考试8:45进场,9:00以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场;六级考试14:45进场,15:00以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场。
 四、实施“多题多卷”考试模式,即在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题目不同的试卷。

五、答题前,考生应仔细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须知。考生除按要求填涂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上相关内容外,还须将试题册背面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填写试题册封底上的学校名称、姓名和准考证号。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题册和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服从监考人员的指令。学校严厉打击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对于违纪作弊者,处理如下:

1、在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或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如手机、PAD等,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发送、接收或上网搜索试题内容、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作弊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学校如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七、对于考试时无法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请在12月15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按要求填写“课程考核(考试)考生身份证明表”并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预祝同学们考出好成绩!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8日